新华网天津12月25日电(张建新、孟兆熙)天津大学日前出台新规,要求各院级单位注重从校外招聘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每年从本校聘用的教学科研人员不得高于当年新进教师总量的1/3。
天津大学人事处介绍,统计数据显示,天津大学目前从事教学科研的师资队伍中约55%是在本校获得的学位。同一个“模子”里不断地“复制”人才并集合在一起,在人员构成上可能出现“近亲繁殖”的现象,这对于高等院校教师队伍、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非常不利。
为进一步改善新聘用人员构成,建设一支与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天津大学出台了限制从本校聘用教学科研人员的新规定。
根据规定,天津大学新进教学科研人员中,从其他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聘用的教师数将不得低于当年新进教师总量的1/3。除人文社科管理类学院外,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聘用的教师数将不得低于当年新进教师总量的1/3。
天津大学人事处预计,新规定出台后,天津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和出站博士后直接留校成为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人员的比例将明显下降。
2008年12月25日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