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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宜学:一字之差,天壤之别:中外人文交流要“求同存异”还是“趋同存异”?

来源:中国日报网   时间:2026-04-29  浏览:

在中外人文交流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中,“求同存异”与“趋同存异”两个原则常被提及,看似仅一字之差,却蕴含着截然不同的交流逻辑与价值导向,直接决定着人文交流的实效与深度。事实上,不同文化乃至文明之间,因历史积淀、地理环境、价值体系的差异,想要实现绝对意义上的“求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中外人文交流更应秉持“趋同存异”的原则,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凝聚基本共识,在动态前行中拉近心灵距离,而非执着于追求意见完全一致,才能让交流真正成为文明共生的纽带。

“求同存异”与“趋同存异”的核心区别,在于对“同”的认知与追求方式的不同。“求同存异”是先主动寻求各方完全一致的共识,再在共识的框架内保留差异,本质上带有“以同统异”的倾向,隐含着对“绝对共识”的追求。这种理念看似合理,却忽视了文明多样性的本质:人类文明的魅力,恰恰在于其多元性与独特性,不同文明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并非可以通过“寻求”就能消除的隔阂,而是文明自身的固有属性。

《国语·郑语》提出“和实生物”,不同的东西加以协调平衡叫作“和”,有差异的“和”才能生成万物,若仅仅把相同的东西叠加,反而无法持续发展下去。“趋同存异”不追求绝对的“同”,而是尊重差异的客观存在,在交流互动中逐步形成基本共识、走向相近的价值追求,同时始终保留各方文化的独特性。这里的“趋同”,不是“强制同化”,不是让一种文明凌驾于另一种文明之上,而是在平等对话中,相互理解、相互启发,逐步凝聚起人类共同认可的基本价值,比如对和平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生命的尊重;这里的“存异”,也不是“放任差异”,而是在承认差异、包容差异的基础上,让不同文明在交流中彰显特色、相互成就。“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真正的和谐从来不是单调的齐整,而是多元要素在动态平衡中谱写的交响乐章。“趋同存异”理念既契合了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的传统智慧,也顺应了人类文明多元共生的客观规律。

中外人文交流中,“求同”的不可能性,早已被历史与现实反复印证。人类文明史,本质上就是一部多元文明共生并进的历史,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70多亿人口,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与文明形态,想要在所有领域达成完全一致的共识,无疑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从价值观来看,东方文化强调集体主义、和谐共生,西方文化注重个人主义、个性解放,这种根植于历史积淀的差异,无法通过简单的“求同”来消解;从生活习俗来看,中国的春节团圆与西方的圣诞欢聚、中国的茶文化与西方的咖啡文化、中国的礼仪之道与西方的平等理念,都是不同文明的独特表达,不存在绝对的“对错”与“优劣”,也无法追求绝对的“统一”;从思维方式来看,东方人注重整体思维、辩证看待问题,西方人注重个体思维、理性分析问题,这种差异决定了双方在认知世界、解决问题上的不同路径,难以实现完全的“同频”。

更为关键的是,若强行追求“求同”,反而会让中外人文交流陷入困境,甚至引发文明隔阂与冲突。历史上,一些国家以“寻求共识”为名,推行文化霸权,试图将自身的文化、价值观强加给其他国家,本质上就是对“求同”的极端化追求,最终导致的是文明的对抗与民心的疏离。当今世界,“文明冲突论”的影响仍在延续,西方与非西方文明在价值观念、历史记忆等层面存在结构性张力,若继续秉持“求同存异”的理念,执着于追求绝对共识,只会加剧这种张力,让交流沦为“单向输出”或“强行说服”,失去人文交流本应有的平等与包容底色。相反,“趋同存异”理念尊重差异的客观性,不强迫、不勉强,让不同文明在平等对话中自然靠近,既保留了自身的文化基因,又能凝聚起基本共识,这才是中外人文交流的正确路径。

“趋同存异”原则,既能破解“求同”的困境,又能让中外人文交流更具实效,其核心价值在于“动态共识”与“差异包容”的辩证统一。中外人文交流的目的,从来不是消除差异、实现“同化”,而是通过交流互鉴,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促进共生。“趋同”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一刀切”,而是在长期的交流互动中,逐步形成人类共同认可的基本价值共识。如在应对生态危机时,东方的“天人合一”智慧与西方的风险社会治理理念,能够相互启发、形成共识;在追求人类幸福时,不同文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能够相互呼应、彼此认同;在维护世界和平时,各国对“和平发展”的追求,能够凝聚力量、携手前行。

这种“趋同”,不需要各方在所有问题上达成一致,只要在核心价值、基本理念上形成共识,就能为人文交流搭建坚实的基础。而“存异”,则是让不同文明在交流中保持自身的独特性,让差异成为交流的亮点而非障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趋同存异”正是这种理念的生动实践。

中外人文交流的实践,早已印证了“趋同存异”原则的有效性。以中外教育交流为例,不同国家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存在差异,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促进人类进步”的基本共识,让各国能够相互借鉴教育经验、开展合作办学;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不同的艺术形式、表达手法各有特色,但“传递美好”“表达情感”的基本共识,让艺术作品能够跨越语言障碍,实现心灵的共鸣;中外民间往来中,不同的生活习俗、价值观念存在差异,但“尊重彼此”“友好相处”的基本共识,让普通民众能够相互理解、结下友谊。

当前,人文交流作为破解文明隔阂、促进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更需要坚守“趋同存异”的原则。在交流中,我们要摒弃“求同”的执念,尊重不同文明的差异,不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人,不追求绝对的共识;同时,要积极推动“趋同”的进程,在平等对话中凝聚基本共识,在交流互鉴中拉近心灵距离,让不同文明在“存异”中“趋同”,在“趋同”中共生。中国主张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这正是“趋同存异”理念的生动体现,也为中外人文交流提供了重要指引。

当然,秉持“趋同存异”原则,并不意味着放任差异、无所作为,而是要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交流互动,主动凝聚共识。一方面,要坚持平等对话,尊重各国文化的主权与特色,让不同文明在交流中处于平等地位,不搞“单向输出”,不搞“文化霸权”;另一方面,要注重交流的实效性,搭建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交流平台,让普通民众成为交流的主体,让交流真正走进人心,在潜移默化中实现“趋同”。同时,要摒弃“文明优越论”,树立“文明平等观”,认识到每一种文明都有其独特价值,都是人类文明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值得尊重与借鉴。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站在人类文明共生共荣的高度,中外人文交流唯有坚守“趋同存异”的原则,放下“求同”的执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交流中凝聚基本共识,在互动中拉近心灵距离,才能让不同文明在互鉴中焕发新生,让人文交流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强大力量,共同绘就“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明画卷。

孙宜学,同济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授、院长

链接:https://column.chinadaily.com.cn/a/202604/29/WS69f18b54a310942cc49aa0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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