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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特色办学更需合理竞争

来源:   时间:2009-03-03  浏览:

目前我国许多高等学校之所以定位不明确、特色不鲜明,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仍处于大发展、大分化时期,特别是高等学校之间的竞争环境并没有真正出现。迄今为止,我国高等学校绝大多数是政府主办的,政府对学校的投资和激励政策对学校的办学取向起着关键作用。“211工程”、“985工程”、重点高校、重点学科等建设,都是国家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过程。由于“重点”是依据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成果的“高、精、尖”来确定的,高校只有跻身金字塔尖才能赢得这些项目。这导致我国高校的定位是以获取政府资源为主要目的,而非从学校实际出发而制定的。

为了获取更多的国家办学资源,学校领导就想办法去迎合“重点”的要求,力争“攀高”、“升级”。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明确各类高等教育机构的定位,研究制定科学的分类标准,加强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应该是多层次、多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要完善引导我国高等学校合理定位的法规和政策体系,通过构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引导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对高等学校及其学科专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和分类指导,通过全国性的总体规划和地区性的区域规划,促进学校、学科和专业的特色发展与和谐发展。在解决好当前需求与未来需求、市场需求与科学技术长远发展需求、区域需求与国家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分析预测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高等教育的宏观学科专业要满足社会的整体需求,微观学科专业结构则要满足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微观结构的合理并不完全代表宏观结构的合理。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的设置一定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划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宏观、微观学科专业结构的和谐发展,进而保证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的需要。高校主干学科专业的拓展不能盲目,应该在办好优势或特色学科专业的基础上,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与协调,注重围绕优质或特色学科专业构建学科群。总之,要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高校科学有序设置、社会广泛参与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办学特色必须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并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和相对稳定性。换言之,所谓高校办学特色,绝非一朝一夕自贴或被贴的标签,也绝不是一时广告宣传和媒体炒作的产物。美国的高等教育系统堪称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典型,因此在美国有各种关于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标准,包括具有权威性的卡内基分类标准。由此,3900余所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被分成若干类别。这些分类标准也被我们引为借鉴。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是,在美国是先有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化,后有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标准,而不是先有分类标准然后按这种分类来办学。换言之,分类标准是一种归纳的结果而不是演绎的体系,更不是指导或限定各个学校发展的“办学原则”。我们常常希望通过“指定”,并要求被指定的学校各安其位,来实施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这在事实上是很难办的。

特色是高校长期奋斗的结果,学校的特色也需与时俱进,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充实其精神。建设一流高校不是一蹴而就的结果,而是在特定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世界上每一所一流高校都是在充满挑战与未知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每一所一流高校的发展都是在不断变革中调整、完善、创新自我的过程。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有多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每一次事件都是高等教育特色的展现。从表面上看,这些特色是在某一所学校产生的,是由某一位校长提出来的,但实质上它的出现是建立在高等教育的内在规律基础之上,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并经长时期奋斗而形成的。所以,办学特色是在高校发展与竞争中形成的,其关键在于尊重高等教育规律,尊重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真正定位于教育规律去创造学校的特色。

(作者李立国为中国人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中国教育报 200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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