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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学历学位,设“学历户口”管理制

来源:   时间:2009-01-14  浏览:

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之一应入“沪”

高向东:市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委书记

从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上海市户籍实行评分政策,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的标准分。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根据《2008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毕业生最高学历要素分为:博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近几年来标准分一直在不断提高,2005年的标准分为64分,2006年为68分,2007年已经提高到71分。读完硕士、博士后,想取得上海户籍的优势并不明显。

因此,他建议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结合学历学位,设立“学历户口”管理制度。

基本条件: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学历要求:在符合基本条件后,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上海户口。(1)博士学位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工作满2年;(2)硕士学位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工作满6年;(3)学士学位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工作满12年。

居住证与户籍之间要有衔接渠道

陈玲:市政协委员、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系主任

陈玲认为,居住证制度的实施与户籍制度之间要有一个衔接渠道。这样,他们可以安心工作,单位也能留得住人才。她表示,在相应的新政策出台时,对旧政策也要及时进行“清理”,以避免新旧政策具体实施时造成矛盾。

陈玲同时指出,如果户籍政策以“紧缺专业”或者“重点学科”作为入户标准来衡量,不公平也不合理。“这样的导向性比较强,一些学校开始设置上述专业或者学科,但这些专业和学科的毕业生也不一定是非常出色地符合用人需要,应该有一个公平的制度设计,使‘紧缺专业’或者‘重点学科’外的其他毕业生也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分层次完善入户制度

蔡威: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市委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

蔡威认为,应该在现有入户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使更多人受惠。他建议说,对于优秀人才引进,还要兼顾到这些人才的子女就学等配套措施、问题;而对学历并不一定高,但属于紧缺的人才则可采用综合其诚信度、无犯罪记录等情况综合评分确定是否可以入户。针对普通外来务工者,也可制订到达一定年限入户的标准,使他们能看到希望。他认为,这样做还可以缓解城市老龄化时劳动力缺失的状况。

2009年01月14日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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