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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入评估验收自查阶段

来源:纪委、监察处   时间:2007-01-12  浏览:
        1月11日下午,学校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评估验收及《实施纲要》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布置”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绍中同志到会讲话。校机关各职能部处负责人、各学院、直属党总支、后勤集团、产业联合党委、股份公司、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等50多位同志出席了会议。
        我校自去年6月开始启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通过各职能部处、各学院(单位)的努力,历经学习动员、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检查总结五个阶段,开展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评估验收,全面检查各单位(部门)在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查找问题,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我校开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评估验收自查。本次会议围绕自查的五项内容,即: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面调查摸底,深入查找问题;区分错误性质,进行分类处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搞好整改等逐一进行了细化,提出了自查要求。会议同时指出,2007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进制度建设的关键年,各单位(部门)也要通过这次自查,结合本单位(部门)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中任务分解的要求,对近两年来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加快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新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绍中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说: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主要目的还是要通过宣传教育,普遍提高大家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通过自查自纠,规范大家的廉洁自律的行为;通过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对重点部门、岗位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预防商业贿赂、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朱绍中书记还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干部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特别在春节临近,各级干部更要提倡勤俭节约,不得违反规定收受有价证券、礼品、礼金等,加强廉洁自律,营造一个健康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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